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、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的通知
2026-06-23
尊敬的客户:
一、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《〔2026〕91号》通知精神,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:
自2026年6月24日结算时起,PTA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%;甲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%,;短纤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%;对二甲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%;瓶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%;丙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%;硅铁、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%。
二、根据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《〔2026〕91号》通知精神,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:
自2026年6月2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,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9元/手,免收菜粕期货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。
自2026年6月24日起,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/手,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/手;硅铁、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9元/手。
三、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《〔2026〕91号》通知精神,自2026年6月2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,甲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1手,对二甲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1手。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永商期货有限公司
2026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