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计算的公告

2019-12-30

尊敬的客户:

   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《关于数据统计口径“双边改单边”的公告》〔2019〕89号,上海商品交易所《关于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计算的公告》〔2019〕93号,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《关于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计算的公告》〔2019〕27号,大连商品交易所《关于修改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〔2019〕452号

   为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数据统计口径与国际接轨,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、专业化水平,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,自2020年1月1日起,数据统计口径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。

    特此公告。

 

永商期货有限公司

2019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