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
2023-04-04
尊敬的客户:
一、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“上能发〔2023〕20”号文件通知精神,对国际铜、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:
自2023年4月6日(周四)收盘结算时起,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%;
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%;
二、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“上期发〔2023〕94号”号文件通知精神, 自2023年4月6日(周四)收盘结算时起,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铜、铝、锌、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%;
不锈钢、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%;
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%;
镍、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%;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永商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