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
2023-01-19
尊敬的投资者:
经证监会批准,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,实行品种适当性管理,并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参与者。
自2023年1月10日起,我司按照交易所要求,对客户的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合约交易权限进行交易适当性管理,具体内容如下:
1.对1月10日前,在我司已拥有以上期货、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,继续维持其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交易权限;
2.对1月10日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,我司暂不开通其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,客户需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,我司按照客户申请,开通其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;
特此通知!
永商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1月19日